成都航空鐵路學校解析剛工作的高鐵乘務員待遇如何

  通過校園招聘的未畢業(yè)學生,學校及本人與用工單位簽訂三方實習協(xié)議,安排在動車組實習。

  1.2 勞務派遣

  通過其他形式招聘的一線員工均與本公司簽訂勞動合同,由本公司向海航派遣。

  2、福利待遇

  2.1 試用期、實習期

  勞務派遣員工試用期為2個月。

  實習生考核期為2個月,實習期為半年至一年,參照與其學校簽訂的實習協(xié)議。取得畢業(yè)證后,按照其平常工作表現(xiàn)及個人意愿,再與我公司簽訂勞動合同,作為勞務派遣人員在本公司繼續(xù)工作。

  2.2 試用期、實習期待遇

  根據(jù)新員工學歷及相關工作經(jīng)驗,試用期待遇參照以下標準執(zhí)行:

  2.2.1業(yè)務崗位(乘務員)

  職位等級底薪銷售提成合計

  乘務長—35.4元/小時(900元)—

  乘務長—24.5元/小時(750元)—

  乘務長—13.6元/小時(600元)—

  乘務員—35.4元/小時(900元)—

  乘務員—24.5元/小時(750元)—

  乘務員—13.6元/小時(600元)—

  實習乘務長、乘務員、代理乘務長第1、2月實習期待遇:實習補助標準=(底薪+提成)*0.8

  第3個月至實習結束期間待遇:實習補助標準=(底薪+提成)*0.85

  代理乘務長代理期間工資待遇=其崗位標準底薪+(各等級提成比例—0.5)